1 深圳国润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所带的标志属于公司所有,获证组织在使用认证证书、引用认证状态和使用认证标志时应执行本规定。
2 定义和说明
2.1 认证标志:是指公司颁发的以证明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2.2 公司的认证证书中载明了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和(或)其它引用文件,并带有XXX有限公司的名称及认证徽标(“公司”);如果属于获准认可范围的,则同时带有认可机构的认可标志。
2.3 公司认证标志由公司管理体系标志和客户的认证注册号组成,认证注册号位于徽标正下方,如多个体系获得认证,应分别注明认证注册号,规格和颜色如图,可成比例放大缩小,应清晰可辨。公司具有唯一的认证标志,并受法律保护,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公司CC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 公司 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式样:
认证注册号为公司授予获证组织的唯一的识别代码。
2.4 公司在其认证证书中应用了二维码技术,通过二维码向客户及公众提供查询认证信息的一种途径。用户可通过智能手机,使用带有识别 QR 二维码功能的工具,对 公司 证书上的二维码图案进行扫描,获得证书信息验证链接,通过链接进入 公司 二维码证书验证平台,及时获取证书最新信息和状态,具体包括证书号、客户名称、经营地址、认证范围、认证领域、证书有效期、证书状态、客户介绍等信息。
3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3.1 获证组织有权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并按照本文件的要求使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公司认证标志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标志,获证组织可以在互联网、广告、展销会、宣传册、会议、报刊、电视等贸易、宣传场合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宣传自己的形象,宣传自己的管理体系水平。
3.2使用 公司 认证标志时,使用方法如下:
3.2.1 认证标志使用基本原则:
a) 获证组织不得将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应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之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表示产品符合性;
b) 获证组织可以在产品包装上或附带信息中声明其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产品包装的判别标准是其可从产品上移除且不会导致产品分解、碎裂或损坏。附带信息的判别标准是其可分开获得或易于分离。型号标签或铭牌被视为产品的一部分。声明决不应暗示产品、过程或服务以这种方式得到了认证。声明应包含对下列的引用:获证客户的标识(例如品牌或名称)、管理体系的类型(例如质量、环境)和适用标准及颁证机构公司。声明可以是:“(该产品)是在一个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GB/T19001 (ISO9001)认证(发证机构为XXX有限公司)的工厂里制造的”。
c) 获证组织不得将认证标志用在与认证证书无关的范围,进行宣传,造成误导;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
d)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
e) 获证组织不得做出有关认证资格误导性的说明,也不得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的某一部分;
f) 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被撤销时,应立即停止对认证资格的宣传及对认证证书的使用;
g) 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缩小时,应及时修改宣传材料,并确保在认证范围内进行宣传。
h) 获证组织在引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不得暗示认证机构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
i) 获证组织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认证机构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
j) 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可使人误认为公司对获证组织的特定产品或服务进行了认证。